做醫生是一種助人的志業,而不是一種謀生的職業
摘錄自「談醫療書寫與生命倫理」國立台中女中 陳昀瑜 老師
從醫生的觀點,「醫病關係」可以用愛心、憐憫及責任來說明。但在實際上的臨床關係中,「醫病關係」有著微妙的互相依存卻容易破損的關係。
實習醫師或醫師在面對病人之時,常會被家屬或病人質疑。
如歐陽林〈產科門診現形記〉一文中提及幫產婦驗尿時,為了維護實習醫師的尊嚴,還要對產婦說:「哦!你不要小看驗尿這件事,當中的學問可不是一般人所能理解的,我們也是讀了六、七年的書,才對它稍有概念,若要完全融會貫通,非得等到教授級不可……」努力解釋、尋求認同之中,有著一種詼諧卻荒謬的無奈。
侯文詠甚至被病人直接咆哮「我不要給實習醫師換藥 !」
兩人直接在醫院中爭吵:「我雖然是實習醫師,可是好歹也在醫學院受了七年訓練,替你的傷口換藥我想綽綽有餘。」我可不高興了。
「我不要做實驗動物。」他振振有詞地叫著。
「這裡是教學醫院,換藥依法就是實習醫師的工作。這不是實驗,你也不是實驗動物,再說我還有許多工作。我們不要浪費時間,好嗎?」
「我有權利要求高品質的醫療服務。」
醫師的專業被質疑,醫病之間因為缺乏信任感而關係緊張。
王溢嘉在〈隨時準備翻臉的信賴〉中,提及他與一對母女病患/家屬關係良好,但卻在一次注射失敗時遭受病人家屬嚴厲的批評:
病人的女兒忽然將手伸在我和病人之問,冷冷地說:「算了!不必再打了, 我看你再去學幾年吧!我媽媽不是實習品。」
我抬起頭來,接觸到的是她極度不悅的眼光。病人也擺出一張冷然的臉。
病人求醫是因為有某種身心上的病痛,而醫生具有醫學知識及醫療技能,可以幫助病人解除或減輕病痛,因此,彼此之間有著「需求」與「供應」的關係。但是,病人的病痛,攸關「生命」,而且「人命關天」,雖然「素昧平生」,不能用一般商業行為來看待和處理。
正確的醫病關係是需要良善的互動的,只可惜臺灣的醫病關係卻充滿緊張的對立,甚至連非實習醫師也要面對病患的質疑、甚至法院的醫療訴訟。
病人心跳停止,住院醫師為他做心臟按摩,沒有救活後病人家屬的狀子上寫:「某醫師將雙手按在病人柔弱的胸前,活活把他壓死。」
病人呼吸困難,總住院醫師幫他插氣管內管,想幫助他呼吸,病人沒有救回來,結果家屬也告了醫師一狀,說是 「某醫師不知憐恤,將一條鐵管硬生生插進病人的喉嚨,奪去了他寶貴的生命。」
病人對醫師的信賴,往往並非全心全意的,而是一種無奈的、暫時的、姑且試試的、隨時準備翻臉的信賴。但這種脆弱而又緊張的關係,似乎是無可避免的,因為任何素昧平生的兩人,要在匆促之間建立起利害關係,都有其潛在的危機。或許醫學教育不只是要教導專業的求生技能(Skill to make a living),更要培育有奉獻與有利他精神的醫者,才能面對這種醫病關係,將做醫生當成一種助人的志業,而不是一種謀生的職業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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